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

色彩理論補充

一、西元300多年前,亞里斯多德提出:「人類能看見物體的最重要因素為光線」。

二、最早將色彩系統化排列者為17世紀(1611年)瑞典的天文學家佛西士(Aron Sigfrid Forsius,1569-1624)所提出。




三、1630年弗樂德(Robert Fludd)是最早將色相環印刷出來的人。


四、1675年牛頓認為光是由微小粒子所組成,並提出了「光粒子說」理論,並解釋了光的反射現象與透鏡的折射現象,以及通過三稜鏡將陽光分解為彩虹現象。


五、1678年克里斯蒂安·惠恩斯(C.Huygens)提出了「光的波動」理論,解釋了光波如何形成波前,直線傳播。該理論也能解釋了折射現象。


六、西元1772年英國數學家朗伯特(Lambert) 提出三度空間四面金字塔的色彩立體結構。


七、1865年英國物理學家麥斯威爾(Maxwell's equations)提出「光的電磁波」理論,推論出光是電磁波的一種。


八、最先提出球狀色立體為19 世紀初德國畫家奧圖倫格 (P. Otto Runge)所提出 。奧圖倫格的球狀色立體,北極是白色,南極是黑色,純色圍著赤道排列,越接近北極明度越高,越接近南極明度越低 。


九、1905年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的光量子解釋,證明光波同時具有波動性與粒子的雙重性 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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